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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港集体有限公司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1-10  

遗失声明

       丹东港集体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11010507811号)、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1104004011号)、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11010506311号)、振兴区浪头镇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1207075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丹东临港集体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