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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善述、(相景珍生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2-08  

遗失声明

       李善述、(相景珍生前)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青年湖小区1#2单元3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9812250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善述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