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金泉工业区4BL-2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92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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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金泉工业区4BL-2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92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