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99-5号1单元7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5255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遗失声明
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99-5号1单元7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5255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