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牟俊同、丁元梅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19号楼1单元4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12280082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牟俊同、丁元梅
2024年04月11日
遗失声明
牟俊同、丁元梅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19号楼1单元4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12280082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牟俊同、丁元梅
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