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晓晶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669-7号4单元1209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09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晓晶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