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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福强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5-20  

遗失声明

       于福强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中宝街13号2单元504室的受理凭证(20240412021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福强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