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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恩国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5-20  

遗失声明

       刘恩国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聚宝街铁路住宅2号楼1-3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0110558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恩国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