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刘似锦、李绍文持有预告登记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5-24  

遗失声明

       刘似锦、李绍文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祥路52-3号3单元706室的预告登记证(04694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似锦、李绍文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