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于维萍、王杰卿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中富街32号1005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77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维萍、王杰卿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