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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维萍、王杰卿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5-24  

遗失声明

       于维萍、王杰卿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中富街32号1005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77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维萍、王杰卿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