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张代雄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03  

遗失声明

       张代雄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26-3号4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11866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代雄、刘学德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