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于闯、滕洁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街二轻2号楼4单元11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66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闯、滕洁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