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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闯、滕洁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07  

遗失声明

      于闯、滕洁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街二轻2号楼4单元11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66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闯、滕洁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