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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艳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12  

遗失声明

      王艳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果园沟路31-15号、元宝区沙河镇街77号3单元1210室的受理凭证(202405300136、2024053001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王艳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