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艳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果园沟路31-15号、元宝区沙河镇街77号3单元1210室的受理凭证(202405300136、2024053001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王艳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