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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倩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13  

遗失声明

      陈倩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88-8号1单元501室的受理凭证(20240524001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陈倩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