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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紫怡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7-10  

遗失声明

      王紫怡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中兴街8号1单元1001室的受理凭证(20240401024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紫怡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