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刘志新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7-24  

遗失声明

      刘志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临江街大队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11377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志新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