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曲丰蕴、王彦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33-8、233-9、233-1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11686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曲丰蕴、王彦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