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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永哲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8-14  

遗失声明

      李永哲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中心南路16-5号6单元1713室的受理凭证(20240808003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永哲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