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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霞、王凯锋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9-02  

遗失声明

      王晓霞、王凯锋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铁路19-4号3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60317010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晓霞、王凯锋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