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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勇、李秋荣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9-12  

遗失声明
 

   王勇、李秋荣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青年大街119号2单元2508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0)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34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宋良才、陶君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