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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子轩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9-14  

遗失声明
 

     郭子轩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学院东街19-13号4单元310室的受理凭证(2024091300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郭子轩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