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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祥文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9-23  

遗失声明
 

     张祥文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兴五路26-5号1305室的受理凭证(20240911000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祥文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