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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春玲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08
遗失声明
冯春玲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爱民街60-11号2806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4)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337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冯春玲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