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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宗明生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10  

遗失声明
 

       (邵宗明生前)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珍珠街183小区6号楼4单元110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20329052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邵志珍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