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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策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12  

遗失声明
 

       张策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七经街60号1单元30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4423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策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