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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持有他项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15  

遗失声明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3-2号2单元304室的他项权证(200402127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