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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宇、姜懿玲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16  

遗失声明
 

       白宇、姜懿玲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红房二街95号3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607110090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白宇、姜懿玲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