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山上街三幼后山坡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14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
2024年10月25日
遗失声明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山上街三幼后山坡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14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