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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金凤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28  

遗失声明
 

       王金凤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六组的受理凭证(2024101800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金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