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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戚太华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12  

遗失声明
 

      戚太华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汤山城镇汤山城村一组的不动产权证(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262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戚太华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