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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博善、张爱功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13  

遗失声明
 

       卢博善、张爱功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滨江中路122-20号16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612115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爱功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