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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景峰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18  

遗失声明
 

     王景峰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锦山大街281号1503室的受理凭证(20241031021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景峰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