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董嘉平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18  

遗失声明
 

    董嘉平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国桢路152号3单元108室的受理凭证(20241114002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董嘉平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