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鄂善家、于春凤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曙光路187号1单元303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0)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676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鄂善家、于春凤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