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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景悦、程欣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03  

遗失声明
 

      肖景悦、程欣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沙河镇铁路住宅2号楼2单元1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0714042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肖景悦、程欣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