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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晶颖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06  

遗失声明
 

      牛晶颖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五龙背镇站前西街26-23号1单元901室的受理凭证(20241202004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牛晶颖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