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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永生持有不动产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13
遗失声明
崔永生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滨江东路9-7号1单元101室的不动产证明(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证明001791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崔永生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