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李文财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24  

遗失声明
 

      李文财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金山大街1567-3号1单元502室、元宝区金山大街1567-1号2单元703室的受理凭证(202412180149号、20241218014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文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