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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俊虹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0  

遗失声明
 

      何俊虹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裕后街2号5单元609室的受理凭证(20241223015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何俊虹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