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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雪梅、刘纯铎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6  

        包雪梅、刘纯铎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六合街28号3单元8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52012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包雪梅、刘纯铎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