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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庆远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7  

        伊庆远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经山街143-6号403室的受理凭证(20250122009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伊庆远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