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潘国彬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2-19  

        潘国彬持有的,坐落在汤山城镇汤山城村道南路的房屋所有权证(村房字第0479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潘国斌、蔡希艳
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