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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殿元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2-28  

       李殿元持有的,坐落在同兴镇龙母村十组的房屋所有权证(3200209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殿元、李香玉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