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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春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3-07  

       陈春建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青年大街123号4单元709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715255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春建、隋丽娜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