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恢82-2号执行裁定书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恢8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0号1404室的房屋登记至车良玉名下,尤稼森、陶丽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61500251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恢82-2号执行裁定书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恢8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0号1404室的房屋登记至车良玉名下,尤稼森、陶丽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61500251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