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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文楠持有预告登记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3执1578之五执行裁定书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3执1578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90号3单元1809室的房屋登记至丹东永同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邢文楠持有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证号:047984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预告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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