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执17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执17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4号3单元105室的房屋登记至梁英春名下,王君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7141801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执17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执17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4号3单元105室的房屋登记至梁英春名下,王君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7141801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