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及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2-19号404室的房屋登记至刘宏舜名下,杨金新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1202055-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9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及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2-19号404室的房屋登记至刘宏舜名下,杨金新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1202055-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