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135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兴六纬路38号1503室的房屋登记至南洋名下,刘桂兰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433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5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135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兴六纬路38号1503室的房屋登记至南洋名下,刘桂兰持有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433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