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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文书解除顺位抵押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2执1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L区67号楼103号的房屋登记至华锦(沈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2021年2月2日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回复》解除丹东市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L区67号楼103号房屋的顺位抵押登记,该抵押登记证明作废,证号为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555号。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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